甲方(出租方):
乙方(租用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租用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标的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位于
车库 间出租给乙方使用。租金为每间 /年,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 圆)。乙方在协议签定后以 方式支付。
第二条 租用期限
租用期共 年,出租方 年 月 日起将出租车库交付租用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协议、收回车库:
(1)租用人利用车库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2)租用人私自存放危险、违禁物品,危害甲方车库安全的。
2.甲方应保证乙方车辆在存放期间的`安全,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丢失或者损坏,应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保证车库在使用期间温度在10度以上,并且保证按乙方要求随时出车进行清雪。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租用方享有优先权。
2.按协议要求及时交付租用费用。
3.按甲方规定停放车辆,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车辆损坏,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租用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起诉。
第七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正本一式3份,出租方、租用方各执1份,一份送租用方单位存档。
出租方(盖章): 租用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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