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列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
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住宅小区景观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小区内所有的景观绿化工程(详见双方确认的工程图纸)。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1、承包范围: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工程图纸中所含的小区景观土建和安装工程为准,及图纸中未标注的绿化与铺装工程;人工湖喷泉制作与安装;场区照明系统;苗木种植工程等全部内容(其中不含小区车行道、楼体与车行道之间的步行道)。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成活、保养护、包工期、包安全、保质量的大包干式景观绿化承包,并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
三、合同工期:工期为x日历天。即
开工日期:x年xx月xx日;竣工日期:x年xx月xx日。期间如遇不可抗因素或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工期可顺延。
四、工程造价:
本工程总承包价为人民币:x万元(小写:x元)整。包括:土建、安装工程费、种植费、养护管理费等合同承包范围内工程全部费用。
五、付款方式:
1、甲方确认乙方施工人员进场,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x万元做为启动资金。
2、此后工程款按工程形象进度进行支付:乙方完成工程,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x万元;乙方完成景观铺装及种植工程的50%工程量,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x万元;乙方完成景观铺装及种植全部工程,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x万元;乙方组织进入景观铺装及种植工程施工,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x万元;乙方施工完成景观铺装及种植工程,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x万元;工程按约定工期全部工并初步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x万元。
3、剩余工程款待保养期满一年,甲方支付余款的50%;满二年后经验收一次性全额支付。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为乙方提供水、电及生活场地。
(2)配合支持乙方工作,协调周边关系,为乙方创造施工条件。
(3)处理各种变更,并及时现场跟进监督指导,做好技术交底。
(4)及时组织办理各种现场验收和签证。
(5)按双方约定条件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6)为保证绿化效果甲方有权在现场对设计进行调整,并与乙方及时沟通,出具书面的变更通知单。
2、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苗木成活率100%。
(3)保证所需材料、苗木品种、数量、规格达到配置方案、施工图、效果图、工程苗木清单、工程预算书的要求。
(4)所有隐蔽工程必须由甲方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5)按照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精心施工保质保量,随时接受检查。
(6)做到文明施工,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遵守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各种事故发生。
(7)工程竣工验收前,所有设施和成品由乙方负责保护。
(8)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七、验收条款:
1、工程验收要符合有关绿化验收标准,并按合同附件要求及现场确认进行验收。
2、竣工验收: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双方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如甲方不能及时组织验收,视为该工程已通过验收。若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必须负责无偿整改,并在双方议定的日期内完成整改内容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八、质量保修及苗木保养:
1、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对工程实行免费成活保养,同时为工程提供保修(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安装的庭院照明、草坪照明、配电设施除外),保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之日起二年。(苗木绿化保修二年,工程保修二年)
2、保修保养期内,乙方必须派专人进行日常管理,及时浇水、中耕除草,施肥、修剪,及时防治病虫害,确保苗木正常生长。
九、违约、索赔与争议:
1、本合同严禁转包或分包,若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还甲方已付工程款。
2、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若无故延误工期或停工(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如延期交付工程30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退回已收工程款,甲方有权委托其他施工单位施工。
3、甲方必须按照上述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期支付乙方工程款,若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期支付,每超过一天,甲方必须按欠付工程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索赔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后合理解决。
5、本合同土建工程及绿化苗木保修、保养期间,乙方未能履行保修、保养义务,甲方有权自送达保修保养通知后15日后委托其他单位进行保修、保养,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另行给付。
6、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单方违约导致协议却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调解要求停工,且为双方接受;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法院停止施工等情况的。双方都应履行本协议,保持施工的连续性,保护好已完工程。
九、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工程施工图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预算书做为本合同附件。
5、甲方联系地址: 联系人:
传真: 邮箱:
乙方联系地址: 联系人:
传真: 邮箱:
如乙方变更联系方式及联系人或因上述联系方式导致甲方无法送达相应书面文件,则视为甲方履行告知义务。
6、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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