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依据合同法及其他房屋租赁的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租赁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面积为 平米。
2、甲方承诺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在签订本合同时已告知乙方租赁房屋存在抵押,但是不影响乙方对房屋的正常使用。
第二条 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该房屋用于合法经营并应登记注册合法企业:
2、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经营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若需继续租赁,需要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并通过协商可续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
1、该房屋由甲方无偿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 交付房屋期限
1、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并确保房屋的完好。
2、该房屋交付时,甲乙双方确认房屋内的相关物品的完好和房屋结构的完好,如乙方在使用期间造成物品或房屋损坏的,乙方和乙方注册成立的公司应照价赔偿。
3、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和乙方注册成立的公司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六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1、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水、电费、煤气费、物业管理费;相关费用的标准全部按照物业管理公司和国家规定执行,与甲方无关。
2、甲方同意乙方在租赁期间,对房屋进行必要的装修,但乙方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租赁期间届满后,乙方对房屋的不可拆除的装修设施均归房屋所有人所有,乙方不得随意拆除。
3、乙方使用租赁进行任何经营的行为均与甲方无关,经营中产生的各项税费、工人工资、用工风险等全部由乙方和乙方注册成立的公司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所有规定。
2、在租赁期间内,乙方应进行合法经营,若因经营中违反法律规定的,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应由乙方和乙方注册成立的公司承担。
3、甲乙任何一方在租赁期间内,若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其他约定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物品如下: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 度;(2)电表现为: 度;
(3)煤气表现为: 度。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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