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签订本租赁合同协议。
第一所房子位于该地址
出租人租赁的商铺位于___________市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年,从_____开始计算
第三条租金和押金
1.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元整)
2.从第二年起,租金将增加______________元
3.租金按月支付。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甲方收取租金后,只给乙方开具普通收据作为凭证,甲方不负责提供任何税务发票(税款由乙方支付)。
4.租金必须按照约定支付给出租人。如无故拖欠租金,本合同出租人将给予承租人___________年的宽限期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
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后,出租人不负责承租人的装修和修缮。如果承租人不再使用出租人的店铺,承租人不得损坏装修部分和房屋结构。
第五条各种费用的支付
1.物业管理费:承租人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
2.水电费:承租方自行支付(水表基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维修费用:租赁期间,因租赁房屋质量或房屋内部设施损坏,包括门窗、水电等,由承租人负责维修费用。
4.房屋商业活动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支付,包括承租人自行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出租人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柜台的标志,并监督承租人悬挂或张贴在租赁柜台或场地的明显位置。
2.监督承租人遵守经营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承租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3.柜台不得出售给与柜台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相反的租户。
4.违反城市规划和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店前或巷内设置的柜台(包括店内设置的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予以撤销。
5.不得向承租人提供银行账号、门票、服务员标志。
6.不得为承租人的非法经营提供便利。
第七条在租赁柜台的经营活动中,承租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租赁柜台的标志必须悬挂或张贴在租赁柜台或场地的明显位置。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租赁柜台,不得以出租人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销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商品售出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规的销售凭证。
5.禁止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腐败变质和不健康食品、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6.你必须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并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缴纳税款等相关手续;
7.禁止出借、出售、出租或者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人的指导和管理,执行经营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变更:
1.如果出租人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售房屋时,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该房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须提前向出租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第三方书面确认,并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成为本合同的`自然承租人,享有原承租人的权利,承担原承租人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如果出租人解除合同或在承租人不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出租给他人, 将被视为违约,并负责支付__________的违约金
2.本合同承租人在出租人不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的,视为承租人违约,承租人应负责支付_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将租赁房屋转让给他人的, 应支付___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因此造成租赁房屋损坏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续租
1.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如需继续租赁店铺,应在租赁期满前______天书面通知出租人,出租人应在租赁期满前书面答复是否同意续租。出租人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出租人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人同意续租。租期不定,租金与本合同相同。
2.租赁期满,承租人无违约行为的,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一条合同的终止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出借的;
2.本合同承租人利用租赁物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30天的,应当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续签合同;
2.本合同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终止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4.委托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本合同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的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时间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豁免条件
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造成租赁房屋损坏或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负责。租赁期间,如承租人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而无法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立即书面通知出租人。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所有通知、双方之间的文件往来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可以通过________(信函、传真、电报、专人递送等)方式送达。).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即可。
2.各方的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在变更之日起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未通知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解释
对本合同的理解和解释应以合同的目的和文本的原意为基础。本合同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补充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有效期为__________,即_________
本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盖章):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承租人(盖章):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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