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并就红木家具买卖的具体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红木家具基本情况
二、定金(可选项)
甲方应在签约时支付全部货款的 %, 元(大写: )作为定金(不超过20%)。
三、付款方式
甲方应在签约时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元,相关费用 元。
甲方应在签约时支付货款 元,相关费用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尾款 元,相关费用 元。
注:相关费用包括:□运输费 元, □安装费 元,□ 元。
四、货物的交付
买方自提;自提时间: 。
卖方送货;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
五、售后服务
红木家具产品三包期限为 年(不得低于2年)。对于家具的质量问题,应按照《北京市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
六、其他约定事项
1. 。 2、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消费者(甲方): 经营者(乙方):
联系电话: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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