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的印象,可以追溯到20__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九十七条规定,只是依稀记得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看到的只是纸面上的内容,具体执行情况却不得而知,想当然以为,安全生产是厂长操心的事情,与我们打工仔无关。最多见的就是交通安全之类与生活联系紧密一些。
后来,由于工作的变换,在接受入职培训的时候,体验到各异的安全知识培训,有的公司不定时进行消防安全演练,消防警报一响,公司各部门员工按预定的楼梯走道撤退,保安人员迅速行动起来,安保部门不仅配备保安队长、还另设有消防队长(同级别),又分保安与消防队员。专门进行培训消防器材的使用,老板也舍得成本,让每个新员工,一摇二拨三握四喷地真实体验一把。广东消防为宣传家庭、商场、工厂消防知识拍的那个从大别山来的“老太太”的片子至少看过两次。从中学到了与消防相关的知识。
实际上讲生产安全的不多,诚然,如电子厂(冠名电子厂,有生产电容器、风扇、IC、音箱等)、鞋厂之类的“轻”加工,安全生产似乎又不那么“重要”,生产安全几乎等同防火防盗之类的;安全生产对那些例如,五金加工、压铸、数控加工等大型生产设备运转,自然是首位的,轰鸣的机器、来往搬运的机动叉车、手动叉车、电动叉车,还有来来往往的员工,人员的安全就成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公司干部在培训时、晨会等会议上都会强调安全问题,苦口婆心,百讲不厌。这当然是生产产品决定管理的问题,例如生产集成电路配件的电子厂,它的生产环境要无尘、防静电,对温湿度也有一定的要求,仓库放成品的环境都可能比一家五金加工之类的公司办公室要好。狠抓安全生产问题的当然是那些精密加工企业、大型设备作业的企业。
安全生产从字面上来看,先是安全再才是生产,安全对企业来说,各有所倚重,生产却是一视同仁。比如,公司把安全分为:①人身安全;②设备安全;③产品安全三大类,成一种金字塔式的结构,无疑体现着现代社会中的人文精神,人永远是第一位,民事权利体系中,人身权也是高于财产权的,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其次才是设备安全,对于现在动则数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精密机器,一个小小的零部件损坏,算起成本也能达到数万人民币,只有在前两项安全达到后,才有第三个安全——产品安全,也就是产品合格的问题,从一定程度上看,质才是企业生命力所在,量再大,质不稳定不合格也是一种浪费,所以三者互为一体,如果说产品质量(安全)达到很高的程度,前两项安全系数低,就会导致两项中和,使得产品产生的利润被设备及其它“夺”走,还是等于白干;如果前二项系数高,却做不出优质的产品来,同样是“无用功”。三者之间是相互制约的,没有合适的人操作,任凭再先进的机器也是一堆废铁;没有机器设备再优秀精英的人物也“难为无米之炊”,人是可以通过学习、培训成为合格乃至优秀的作业员,那么合格的作业员生产的产品自然是合格的产品。
公司总结归纳的安全事故的直接因素虽然简单,却也实在⑴人的不安全行为。从以往相关的事故发生的原因大多是非正常操作,个人疏忽、盲目、自信大意、抱有侥幸心理有关;⑵物的不安全状态。这个理解有点费力,因为后面的⑶⑷好像类似其中的原因;⑶现场管理的不良。生产车间的里摆放着数十台机床,成笼成堆的半成品成品,现场管理跟不上只会乱七八糟,至于此有跟班负责,作6S管理的现场管理,至少在管理层面上做到了;⑷实际管理的缺陷。这个算是兜底条款了,具体情况不能被前述囊括的情形可以归在此。理论联系实际,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彻底的将书面/墙上的制度执行到位,也就是执行力是最重要的,让所有员工(包括普通员工、干部公司所有人)养成习惯,用正确的方法把事情做正确。重要的是你的心态,心若改变,你的态度跟着改变;态度改变,你的习惯跟着改变。
追求经济利益是人的本性,理性的人都是在谋取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资方出项目出资金进行生产、管理,劳方出力,只是劳力与劳心之区别。安全生产时,劳方有钱挣,养家糊口,资方为投资股东、股民赚取可观的回报,目的地一致,反之,一损俱损。劳方作为弱势群体,固然可以获得一定补偿,精神损失却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终究受损;资方虽然不差钱,倘若那些资金继续投入到生产中,产生更多的利润,甚至作为安全奖发放给员工,也比作为赔/补偿款好。安全生产对劳资双方是一种双赢,套用一个经济学术语就是“帕累托最优”。在这个意义说,安全生产不仅仅是厂长/经理的事情,也与我们相关,必须慎重对待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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