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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加专项法律服务的委托合同

2021-07-21 来源:步旅网

  (以下简称甲方)因 一事,委托湖北枫园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助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向律师提供真实的证据和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委托,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范围及权限:

  六、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及时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人民币/港币/美金 元。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所支出的办案费用,包括差旅费、出差补贴、交通费、鉴定费、翻译费、资料费、复印费、通讯费及其他必要开支的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七、双方因履行本代理合同发生争议,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代理法律事务完成时止。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 乙方:湖北枫园律师事务所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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