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对总包单位的管理
总包单位管理原则:利用合同条款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对施工单位规范管理,有效控制,以充分调动施工单位的工作自主性和积极性,达到互利双赢的效果。
1、组织管理:
1.1项目班子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应符合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
1.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经甲方考察认可;
1.3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应按规定持证上岗,并注重其现场管理能力.
2、技术(质量)管理:
2.1项目施工应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流程逐级审核批准;
2.2施工过程程序应遵循施工合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以及甲方各项工程管理制度中的各项规定;
2.3坚持“方案先行,样板引路”制度,做好各项技术交底工作;
2.4严格把好材料采购关;
2.5工序交接、工序验收、隐蔽验收、中间验收、技术资料等均应按规定程序进行。
3、工期管理:
3.1总包方应按照《项目总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施工年度计划、月度计划,并细化至周计划、以至于日计划;
3.2工程部应对其计划符合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
3.3在实施过程中应进行动态控制,跟踪检查实际进度是否符合计划进度,一旦发生偏离,应采取纠偏措施,使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吻合。
4、签证管理:
4.1引发现场签证费用的工程联系单应遵循先估价后施工的原则,正常情况下,应在施工前三天提出,由项目部会同成本部、工程部等,根据现场情况,提出多种实施预案,确定最优化的实施方案和估算费用。
4.2施工单位收到工程联系单等函件时,如果涉及到返工,应立即停止原工作,并最迟应于次日与项目部专业工程师、成本部项目成本主管一起核定返工工作量。未能立即行停工而继续施工的工作,不得计算返工费用。未能及时核实返工工作量,而在事后将原有工作当作全部完成而索赔返工费用的,不得给予认可。
4.3根据工程指令无法计算出工作量的,应该最迟于指令完成实施的次日,与项目部专业工程师、成本部项目成本主管一起到现场核定工作量。
4.4经现场核对后的7天内,施工单位应提出签证单,上报项目部。
5、安全及文明标化管理:
5.1总包总体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应制定专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案,编制各专项安全方案,成立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安全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
5.2协调管理现场参与建设各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及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5.3总包要对职工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各项安全交底;
5.4现场安全文明标化工作:
5.4.1各种材料是否按规定分类堆放整齐;
5.4.2临时道路畅通清洁;
5.4.3各种警示、警告及标志齐全、清楚
5.4.4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脚手架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5.4.5大型施工设备及中小型施工机械、机具运营良好,不带病作业
5、协调管理:总包单位负责项目施工现场的总体配合协调工作,配合各参与建设的单位,为各分包单位提供施工条件,并对其进行质量、安全各方面的总包管理。总包单位应对甲方各种销售行为进行配合和提供协助
6、文档管理:总包单位与各单位的文函往来应遵守合同及其他管理制度的规定,对甲方发文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对甲方指令应贯彻执行并进行回复,如有异议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书面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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