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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标准及出处

2024-07-18 来源:步旅网
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标准及出处标本名称监测项目我院Ⅰ类环境:洁净手术室 Ⅰ类周边区 0.4cfu(30min·直径9cm平皿)手术区 0.75cfu(30min·直径9cm平皿)我院Ⅰ类环境:洁净手术室 Ⅱ类周边区 1.5cfu(30min·直径9cm平皿)手术区 2cfu(30min·直径9cm平皿)我院Ⅰ类环境:洁净手术室 Ⅲ类周边区 4cfu(30min·直径9cm平皿)GB-50333-201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表3.0.2-2合格值手术区 0.2cfu(30min·直径9cm平皿)合格标准出处空气我院Ⅰ类环境:洁净手术室 Ⅵ6fu(30min·直径9cm平皿)我院Ⅱ类环境:非洁净手术室、产房、新生儿室、重症监护病房、介入导管≤4cfu(15min·直径9cm平皿)WS/T367-2012《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A.6.4.2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室)、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房。 普通门(急)诊及其检查、治疗室;感染疾病科门诊和病区≤4cfu(5min·直径9cm平皿)WS/T367-2012《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A.6.4.3外科手消毒≤5cfu/cm2≤10cfu/cm2WS/T313-2009《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4.4手卫生手消毒洁净手术室、非洁净手术室、产房、新生儿监护室、重症监护病房、介入导管、≤5cfu/cm2物表我院 Ⅲ类环境: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室)、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房、Ⅳ类环境:普通门(急)诊及其检查、治疗室;感染疾病科门诊和病区WS/T367-2012《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A5.1.5.1、A5.5.5.2 ≤10cfu/cm2使用中灭菌剂无菌生长使用中的消毒皮肤粘膜消毒液剂、灭菌剂其他使用中消毒液(如酒精、安尔碘)≤10cfu/mlWS/T367-2012《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A.7.2.2 ≤100cfu/ml标本名称监测项目处理水所含细菌总数合格值≤100cfu/ml ;细菌数≥50cfu/ml为干预水平出处透析用水处理装置的输出端的细菌内毒素水透析液、透析用水YY0572——2015《血液透析≤0.25EU/mL;细菌数≥0.125cfu/ml为干预和相关治疗用水》;《血液水平净化标准操作规程》培养温度宜17-23℃,培养时间宜为7天,培养基可选择胰化蛋白胨葡萄糖培养基。≤100cfu/ml ,真菌总数应≤10cfu/ml,大肠杆菌应不得检出YY0598——2015《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浓缩物》;《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微生物透析液透析液内毒素<0.5EU/mL应采用常规微生物监测方法(倾注平板法、涂布平板法、薄膜过滤法)不应采用接种环法。透析液、透析用水灭菌内关节镜、腹腔镜、宫腔镜、输尿管镜、胆道镜镜消毒内胃镜、肠镜、喉镜、支纤镜、十二指镜镜高度危进入人体无菌组织、脉管系统或无菌液体(血险医疗流)流过:灭菌器械、各种穿刺针器械中度危直接或间接接触粘膜的器材:如湿化瓶、呼吸险医疗机管道、面罩、奶瓶、奶嘴器械低度危险医疗与完整皮肤接触的器械:血压计袖带、听诊器器械注:Ⅰ类环境:洁净手术部(室)及其他洁净场所

无菌检测合格《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第三十四条<20cfu/件,不能检出致病菌无菌生长≤20CFU/件(CFU/100cm2)GB15982-201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4.3.1≤200CFU/件(CFU/100cm2) Ⅱ类环境:非洁净手术部(室)、非洁净骨髓移植病房、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器官移植病房、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

Ⅲ类环境: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室)、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房。

Ⅳ类环境:普通门(急)诊及其检查、治疗室;感染疾病科门诊和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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