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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服务安全管理协议 填写规范

2023-08-19 来源:步旅网


外包/服务项目安全管理协议

编号:

发包单位: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分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公司 白车身零件生产 外包/服务项目发包给乙方,乙方为了业务需要须在甲方区域内从事现场服务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以下简称:项目),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消防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以及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为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双方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签订本协议。 一、 项目情况

1、 项目名称/工作内容: 供应商现场服务,现场返修 2、 项目地址/作业区域: 总装车间,车身车间,油漆车间 3、 分包商/供货商单位全称:① _ ② ③

承包方式: 总包 项目起止日期: 2012 年___1__ 月 __1__日起 2012 年_____月 _____日止 二、 协议内容

1.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

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生产、防火、治安保卫管理等制度。鉴于乙方在甲方区域内工作,所以必须同时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消防和治安管理制度。

2. 甲方的人力资源部作为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分公司安全委员会的常设安全机构对甲方区域

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甲方的业务主管部门指派_____ 质量保证__ _部门/区域 陈方桃 先生负责本项目的业务管理和协调工作,传达上海汽车安全管理要求,并对乙方的安全、防火、治安工作状况实施监督。乙方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依法对本单位在上海汽车项目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本项目的安全、防火及治安防范第一责任人,并指派专/兼职安全干部 先生全面负责该项目的安全、防火和治安管理。

2.1 如本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乙方必须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及安全协议,并在合同或安全协议中 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乙方对该项目的作业安全工作负总责。

2.2 如本项目采取分包、作业区域大(分散)、作业风险高、夜间作业等,乙方在指派专职安全干

部对本项目安全管理的同时,必须根据需要增配若干专/兼职安全干部/安全员。

2.3 乙方应根据所承接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工作区域特性、工作性质,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如存在高风险作业则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计划,并递交一份给甲方的业务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2.4 甲方人员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作业任务,乙方人员有权拒绝甲方人员指派的与合同无关的作业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方负责。

3. 甲方应对乙方单位主管领导或项目负责人和专职或兼职安全干部进行安全交底,介绍有关安全生

产管理制度和要求。乙方必须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员工安全、防火及治安防范法制意识,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能力,督促员工自觉遵守安全法规、操作规程以及甲方的安全、防火、治安的管理要求等有关规定和制度。

3.1 乙方应建立受控的安全教育培训机制,确保安全干部、特种作业人员等持有效证件上岗。 3.2 乙方应通过书面或目视管理的方法将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和危害告知作业人员(包括分包商或临时人员)和可能受到影响的人员,并制定相应的岗位操作规程,告知违章操作可能产生的后果。 3.3 . 乙方在甲方区域动用明火、登高作业和敷设临时电线等高危作业都必须事先办妥申请手续,经相关领导批准。

4. 乙方负责为作业人员(包括分包商或临时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着装、标识统一(须与甲方

有所区别);乙方人员进入甲方的生产区域或其他特定区域,应同时遵守该区域的劳防用品佩戴规定。 5. 乙方聘用员工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规要求,有合法的用工手续并签订用工合同,并按国家规定为作业

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若聘用外省市人员必须根据本地相关法规办妥相应的手续。 6. 乙方员工在进出甲方门岗时,必须主动出示甲方发放的卡证,在工作期间必须随身携带、正确佩戴。

该卡证不作为乙方员工在上海汽车区域外的身份证明,乙方员工也不得将本卡证借给他人使用,乙方人员不得进入与本人工作无关的区域。

6.1 乙方必须持经甲方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卡证办理申请表〗和〖三级安全教育卡〗办理卡证。 6.2 乙方因合同终止,员工离职或调离,乙方应及时收缴其卡证交至卡证室,若未能收缴其卡证又不及时通知甲方采取相应措施,由此而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全部由其(原)公司承担。

6.3 乙方的设备、工具和物资等进入甲方区域,必须提供清单,经门卫查验无误并登记后方可进入。物资出门必须开具出门证,并接受门卫的检查。

7. 乙方人员进入甲方服务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犯有赌博、偷窃、吵架闹

事、打人、斗殴等违法行为,将按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8. 甲乙双方必须根据国家法规要求按时做好各自的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及检测取证工作,确保使用的特种

设备在检测有效期内。乙方带入甲方厂区内的特种设备必须向甲方业务主管部门及人力资源部门申报,并提供检测证明。

9. 甲乙双方所使用的设施、设备、工具等均应由双方自备并妥善保管。如双方需相互借用或租赁,应由

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

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施、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的事故,由借入方负全责。

10. 乙方保证进入作业现场的设备、设施、特殊工具安全可靠,并有年检合格标志;在作业过程中应建立

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制度,发现隐患后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制定计划落实整改;乙方一旦投入作业或使用,就表明乙方已确认作业场所、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

11. 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改变甲方所提供厂房、办公场所、电力线路以及设施设备的建筑结构和用途、使

用性质等。乙方若需搭建临时设施时必须向甲方项目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12.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将用电器接入甲方的电气线路。如违反造成损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

一切损失。

13. 乙方应加强日常安全检查,预防事故的发生。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防火、治安的监督检查和管

理,对甲方指出的隐患和问题,乙方必须制定整改计划并限期整改。

14. 乙方人员在甲方区域工作期间,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甲方的公共财物、绿化及

设施设备,不论是否故意损坏,都应照价赔偿;同时必须遵守甲方内部公共秩序和公共道德,否则将由甲方按有关规定处理。

15. 乙方车辆出入甲方区域时必须接受甲方门卫的检查。设备、工具、物资等带入必须提供清单,经

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进入工作区域。乙方设备、工具、物资等须自行妥善管理,谨防失窃,因保管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16. 当出现安全隐患或违规作业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作业,并有权对乙方实施经济处罚,乙方整改后

必须得到甲方认可后恢复作业。

17. 如乙方出现严重违反甲方规定或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工伤、火灾事故、治安/刑事案件等,甲方有权

终止合同,并由甲方采购部门进行合同终止的商务谈判。

18. 甲方对于乙方服务(施工)方案的审批,各类申请的批准及各类文件的审阅不涉及任何安全责任上的

承担,乙方依法承担的安全责任不因此而转移至甲方。

19.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当发生人身伤害、火灾事故,包括因一方责任造成对方或他方人

员伤亡时,双方应协力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地方政府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 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应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实行分包的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 其他未尽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 本协议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与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相悖,则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2 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一份由人力资源部门备案、一份由业务主管部门备案、一份由采购部门备案)、乙方执一份。

23 如项目延迟,本协议的有效期可以相应顺延,但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和现场服务的负责人必须在本协

议上签字、确定延期的结束日期,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因违反本协议造成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24 立协单位双方: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安研路201号 邮编:201804 附:

注:本协议适用于为上海汽车提供外包/服务项目或乙方为业务需要在甲方区域内从事现场服务等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建设工程项目除外)。

1. 为上海汽车提供外包服务的长期供应商,提供零部件配送、现场服务、供货运输等汽车制造关联

服务的供应商。

2. 为上海汽车提供整车发运等关联服务的供应商。

3. 为上海汽车提供技术或售后服务、设备设施运行支持或维护保养、咨询服务、工程/产品设计开发

以及提供商业服务等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地址: 邮编: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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