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perience and Direction of Land System Reform in
China
作者: 程雪阳[1,2]
作者机构: [1]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06;[2]江苏高等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出版物刊名: 学术月刊页码: 98-108页年卷期: 2020年 第4期
主题词: 土地制度;财产权;社会保障;全面深化改革
摘要:改革开放40余年来,我国土地制度改革领域取得的基本经验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重建土地财产权”,而不是“以地生财”或“土地低价征收高价卖出”。通过运用这一改革基本经验,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这些进步主要集中在城市区域的国有土地领域。当这一基本经验继续在广袤的农村地区扩展时,遇到了理论和观念的巨大阻力和障碍。破除这些阻力和障碍的关键在于区分集体土地所有制与社会保障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按照“重建土地财产权”这一基本经验对集体土地产权制度进行全面深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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