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激励我校学生更加发奋学习,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特设立此奖学金。
一、奖学金范围:我校品学兼优的在读学生。。
二、奖励标准:全校设一等奖学金一名(奖金1500元)
二等奖学金两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学金三名(奖金500元)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对祖国的历史和文化传统有一定了解,有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知晓有关未成年人的法律,能自觉维护个人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做违法的事情;语言文明,举止大方,有良好的礼仪习惯;自觉遵守和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有良好的社会公德意识;自觉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积极参加学校和社区活动。
2、热爱科学、勤学善问,有求知欲,能努力克服学习中的困难;热爱集体,乐于参加集体活动,善于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任务,理解、尊重他人,愿意与人交流和分享;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各学科均衡发展,学习效果良好(学习成绩达到优秀标准);有艺术特长或爱好,能充分展示自己的艺术素养;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3、珍爱生命,有安全意识和一定的自我保护能力;坚持锻练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能有效控制和调节自己的情绪,遇到困难和挫折不自卑、不气馁,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尊敬长辈,体贴家人,关心邻里,主动与父母交流学习和生活情况;讲究卫生,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放学按时回家,不乱花钱,不互相攀比,有料理自己日常生活的基本能力。 四、评比细则:
由德育处每月评定夺星的成绩占40%,教导处学业成绩占60%。 1、德育处争夺星积分评定方案
班主任统计出学生总分:每颗星占12.5分(同类星,不重复计分),总分=12.5 X 数量;
2、教导处学业成绩评定方案:
学校每次月考成绩的名次进行积分:班级第一名奖励分25分,第二名20分,每期下降一名次降5分.
以两次月考成绩占30%,期中考试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40%,算出总成绩.
总成绩=(第一次月考+第二次月考) X30%+期中X30%+期末X40%
五、申报方式:
由各班主任在每学期期末考试后将本班积分排名较前的学生成绩报德育处和教导处进行审核,由教导处统计后交学校校长室进行评定,学校公示,无异议。
六、奖励方式:每学期末公布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名单,颁发奖学劵。在下学期开学一周后凭奖学劵和教导处签字盖章后到财务室领取现金。(下学期没有在本校就读的学生视为放弃)
七、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学校校长室
栖凤双语小学
二0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