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防静电装置安全性能年检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金华市防雷中心
根据《浙江省气象条例》、《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金华市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实施办法》等法规要求,为确保本项目防雷防静电装置符合国家防雷技术规范要求,消除防雷安全隐患,保障本单位和周边公共防雷安全,避免人员和财产损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项目的防雷防静电安全性能检测。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 2、合计计费检测点数: 个。 3、SPD性能检测共 个。
4、本项目甲方防雷安全责任人姓名: ,电话: ;本项目甲方防雷装置年度安全检测实施联系人姓名: ,电话: 。
本项目乙方防雷装置年度安全检测实施联系人姓名: ,电话: 。
二、乙方职责
1、对本项目防雷防静电装置的现场情况进行审查评价,重点审查其设计依据、接闪器保护范围、引下线规格及设置部位、接地装置的设计方案、浪涌保护设计方案、防静电装置的设计方案、等电位设计方案等是否符合国家防雷技术规范标准。
2、检测检查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可见部分)、等电位装置等的规格、焊接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断裂、严重锈蚀等情况;检查SPD的安装是否符合标准要求,SPD外观是否正常,抽测部分SPD的性能。
3、检测各引下线、等电位装置、防静电装置、SPD接地等部位的接地电阻和有关过渡电阻。
4、对本项目防雷防静电装置审查评价、检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向甲方出具书面
的防雷整改意见书。整改意见书包括存在的问题、整改要求、依据的技术规范条目等主要内容。
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防雷技术规范、行业廉洁自律规定和甲方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对检测数据、检测结论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乙方保证对检测所涉及到的甲方的商业机密和其他相关事项,不向任何第三方泄密。
三、甲方职责
1、为乙方提供本项目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所需的相关资料。
2、为乙方现场防雷检测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派专人陪同,协调有关工作。 3、对乙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予以落实。 4、根据协议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防雷检测费用。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根据浙价服(2008)267号文件标准,本项目检测应计费用为( 小 写 )元。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优惠 %,实际收取费用为 (大 写)元。其中,30%在乙方检测前预付,70%在甲方领取检测报告前付清。
五、其它约定
本项目现场检测工期 天(雨天不计工期),从甲方支付30%的预付款之日起计算现场检测工期;本项目现场检测工作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领取检测报告(含整改意见书)。
六、甲方在整改过程中,需要乙方提供防雷技术服务的,双方另行协商。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金鹏辉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青春路分理处
乙 方 帐 号:1208013209200000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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