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卷第4期 (2015年第4期) 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No.4 VoI.33 No.4 20l5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乐记》与《声无哀乐论》“和”之音乐美学思想比较 周寒千 (湘南学院音乐系,湖南郴州423000) 摘要:《乐记》和《声无哀乐论》中都含有非常丰富的“和”的美学思想,其理论根源均来自先秦时代“和”的思想。 然而。“和”音乐美学思想在这两部典籍中分别有着不同的性质、地位、面貌与作用,《乐记》倡导的是“礼乐”,要求鉴 赏者具备礼乐文化,培养的是君子人格。《声无哀乐论》倡导的是“和乐”,引导鉴赏者的自然人性。这些对当今音乐 仍有思考意义。 关键词:和;音乐;儒家;道家 中图分类号:B8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41(2015)04—0081—04 成书于汉代的《乐记》与魏晋时代的《声无哀乐 也。” 论》是中国古代两部至关重要的音乐理论典籍。历 来,《声无哀乐论》被看作是对《乐记》的颠覆,将两 者进行比较的言论比比皆是。实际上,任何两个现 .“声音以平和为体,而感物无常;心志以所 俟为主,应感而发。” 从上述言论中可见,“和”在这两部音乐典籍中 都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和”是我们理解《乐记》和 《声无哀乐论》乃至整个中国音乐美学的一个关键 词。这两部典籍的成书时代相距并不远,且都在中 国音乐史上拥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我们不禁要 问,它们是否有共同的根基,其细微而深刻的差别又 象最具可比性的地方并不在于它们截然相反的路 径,而在于他们在某一方面同源而异流所擦出的火 花。即是说,只有当我们在两部典籍中找到了共同 的根基,再分析它们因细微差别而衍化出的相异的 走向乃至本质上的不同时,我们的比较才算是真正 有价值的。 有哪些,是什么样的文化场域造成了种种衍变,它的 我们发现,在《乐记》和《声无哀乐论》这两部典 籍中,都出现了大量用“和”的思想来阐发音乐功 能、音乐本质、音乐鉴赏者心态等方面的论述。 《乐记》中记载: “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 现代意义又何在?这些都是本文想要探讨的问题。 《乐记》与《声无哀乐论》中“和”之同源 早在先秦时期,“和”便是一个非常普遍的概 念。人们常将“和”的概念或内涵与音乐的产生、含 一、义、作用等方面联系起来。虢文公在劝谏周宣王时 曾说道:“先时五日,瞽告有协风至,王即斋官,百官 御事……是日也,瞽帅音官以风土……”[t 233- ̄.瞽” 是指乐师,“协”即“和”的意思,即懂音律的乐师通 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 “是故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 莫不和敬;在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之,则莫 不和顺;在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 和亲。” “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和, 故百物不失;节,故祀天祭地。” 过吹奏乐器便能测知四时风气是否和畅,判断是否 适合农耕了。这就是将音乐与自然风气的和谐程度 联系起来,并作用于指导农事生产。 随着人们对“和”的问题的重视,“和”渐渐独立 开来,自成一个概念与范畴。譬如史伯将“和”与 “同”区别开来:“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 谓之和……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已成百物 ……《声无哀乐论》言道: “音声有自然之和,而无系于人情,克谐之 音成于金石,至和之声得于管弦也。” “若言平和,哀乐正等,则无所先发,故终 得躁静;若有所发,则是有主于内,不为平和 和五味以调口……和六律以聪耳……声一无 听,色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ul J] 史伯不 收稿日期:2015-05-30 基金项目:湖南省情与决策咨询课题“音乐审美教育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研究”(项目编号:2015BZZ156)。 作者简介:周寒千(1974一),湖南株洲人,副教授,中南大学艺术哲学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艺术哲学。 82 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第33卷 仅单独拈出“和”这个字,还下了定义,并阐明“和” 与“同”的区别,以及“和”的重要性。认为“和”是 音乐、美食乃至万事万物生成、存在、运行的一种法 则。它反对物质构成成分的单一性,而主张将不同 的事物杂合在一起,构成丰富有序的组织。 在史伯的基础上,晏子进一步丰富了“和”之思 想内涵。“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 肉,焊执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 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君臣亦然:君所谓可, 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 臣献其可以去其否。先王之济五味、和五声也,以平 其心、成其政也。”ll 晏婴认为和谐、正确的君臣 关系也应该与熬汤一般,汤是由各种食材按照恰当 比例调配、各种烹煮手段相辅相济而做成的,臣子侍 君时,不应该一味地附和,而应常有不同的、甚至相 反的意见来补足、修正、完善君王的政见。这就是人 们后来所说的“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同时对不同 的观点加以考量。如此,“和”的思想已延伸到百姓 la用之际,并在人际关系中得以推广。 无论是从自然界万事万物的产生,还是人类生 活的方方面面,“和”的原则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 色。总的来说,“和”是指由相互矛盾的二元甚至多 元因素共同完成的和谐统一的状态,是人类生活在 其间的整体世界的运行法则。 运用“和”的思想,晏婴还详细地阐释了音乐的 产生过程与组织原则:“声亦如味,一气、二体、三 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清 浊、小大、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人、 周疏以相济也。”_lⅢ4 综上可见,在先秦思想中,音乐是由不同的甚至 相互对立的音色(清浊)、音调(小大)、音质(刚柔) 等相济相辅而构成的有序和谐的整体。而后世关于 音乐的美学思想都源于此,“和”也就成了人们探讨 音乐时不可避开的一个重要话题。《乐记》和《生无 哀乐论》这两部音乐典籍,也都在一定程度上承袭 了先秦时代“和”的思想。譬如《乐记》开篇说“声相 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_】_2m,即不同的声音相 互应和,从而产生变化,有变化而又有规律、有组织, 这就是音乐。这正是“和实生物”在音乐发生学上 的体现。在《声无哀乐论》中,嵇康认为音乐有“八 音克谐”的协调的音调形式,反对“以水济水”的 “同”的思想,也是先秦时期“和而不同”思想的切实 反映。因此,我们认为,《乐记》和《声无哀乐论》中 的“和”音乐美学思想都是对先秦时代“和”的思想 的具体阐发与延伸,可谓是同出于一源。 二、《乐记》与《声无哀乐论》中“和”之相异 《乐记》与《声无哀乐论》中的“和”音乐美学思 想虽然同出一源,但由于所遭遇的文化环境、主体心 态等方面的差别,指向各有偏差,在功能、意义上大 相径庭,在音乐美学中的地位更是有着天壤之别。 而这些差异,又会影响到它们各自场域的音乐的方 方面面。其中深入、细微的差别,有待我们进一步考 察。 (一)“功能”与“本体”说 从释意的角度来看,《乐记》中的“和”主要指由 某种特定的途径而达到的理想状态,在音乐观念上, 和谐的音律(即世上还存在着不和谐的音律,如郑 声)能够教化、感化人们,实现人际和睦、政治清明、 整体世界和谐有序的状态。因此,《乐记》中的“和” 指音乐潜在的功能。而《声无哀乐论》中,“和”有时 指音乐鉴赏者的平和心态,有时指声音的自然之理。 音乐尽管有静躁的不同,但本身都有一种和谐,音乐 的本质就是平和。因此,《声无哀乐论》中的“和”是 音乐的本体。“和”在两部典籍中定位的不同,在以 往的研究中已有较大成果,本文不再赘述。 (二)“礼乐”与“和乐”说 《乐记》和《声无哀乐论》中都有对“和”的规 定,而这个“和”首先涉及的便是音乐的“和”,无论 是从音乐的功能还是本质方面来讲。如前所述 “和”之思想在两部典籍中的位置都非常重要。因 此,对“和”的不同的规定,也势必会影响到两部典 籍所倡导的音乐在方向与内涵等方面的相异。那 么,在不同的“和”的规定下,两种音乐又分别呈现 出何种面目或形态,又有着怎样的联系与差异? 《乐记》强调“乐由中出”“情动于中,故形于 声”,音乐的本源不是外力,而是内心的情感。外物 是内心哀乐之情由静而动并向外发出的一个必不可 少的契机。但这并不是说,所有的情感都是合乐的。 “乐者,通伦理者也。”_2J 此处的“伦理”指的是事 物的条理。也就是说,乐并不是随心所欲的,也不是 杂乱无章的,而是要符合事物的规律,秩序井然。而 儒家所谓的秩序,主要是指社会秩序,一字以概之, 即“礼”。也即是说,只有合乎礼仪的,才是“乐”。 “礼”处理的是人与社会的关系,属于理智的范围, 与本然的情感之间有着一道巨大的鸿沟。那么,源 自人内心深处的情感,是如何走上理智的轨道的? “人生而静”,人的本性是静的,只有在外物的触发 之下,居于人心中的情感才会随之而动。而这“人 心之动”,又有一个过程,即“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 焉”_2j猫,在外物的影响下,理智先作出一个判断,然 第4期 周寒千:《乐记》与《声无哀乐论》“和”之音乐美学思想比较 83 后才有了情感上的好恶。换句话说,在人们做出情 感选择之前,理智便先对外界的诱惑做了一定的认 知和筛选。用荣格的“集体无意识”来解释,这就是 儒家礼文化在人们内心深处的深层积淀,是一种代 代相传而又根深蒂固的制约力量,无形之中左右着 人们的行动。这样,在深层心理,情感便巧妙地融入 了理智,并接受理智的支配,情与理因而能够无间隙 的缝合在一起。于是,“情”和“理”作为一对矛盾, 在外物的诱发之下 ,达到和解,共同构成了乐之本源 “心”这个统一体。故而《乐记》中,音乐的本质是发 白人心的受理性或礼节支配、规约与调控的情感。 孔子言:“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在孑L子 那,诗、礼、乐三者交互作用,能帮助人们培养完整的 人格。“人而不仁如乐何?”仁是理想人格的核心内 容,可见音乐是培养人格美、精神美,成为仁人的必 要途径。儒家讲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 下”,那么,“成人”还只是乐教的第一步。第二步是 “人和”,即个体与个体之问的矛盾达到和解,凝聚 群体力量。“乐在庙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 敬;在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之,则莫不和顺;在闺 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 这里说 的正是音乐的伦理意义,化解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使 人们能够和谐相处。这是为什么呢?所谓“乐和民 声”,民之声发于民之心,即老百姓的思想感情。而 乐抒发的是经过理智过滤之后的一种普遍性的情 感,因而能够使个体融入到群体,在情感的交流与共 鸣之中,和谐相处,而推广到整个社会,可最终达致 政治清明、社会安泰。从“成人”到“人和”再到“政 和”,音乐完成了它的政治伦理使命。这也就是《乐 记》中所倡导的音乐之“和”。从此意义而言,《乐 记》中“和”功能要求下的“乐”把情感当作本质,指 的是儒家音乐美学思想下的“礼乐”。 《声无哀乐论》中,嵇康则认为情感与音乐没有 任何必然的联系。“夫天地合德,万物资生,寒暑代 往,五行以成,章为五色,发为五音。音声之作,其犹 臭味在于天地之间,其善与不善,虽遭浊乱,其体自 若而无变也,岂以爱憎易操,哀乐改度哉 ¨撕“嵇 康依据他的宇宙论,从天地自然中去寻找音乐的本 体,认为音乐源于物质的自然界” J,在嵇康看来, 音乐与其他万物一样,生于天地,长存于天地,不以 人的意志为转移,更不会有情感上的区别与变化。 “关有甘,和由乐,然随曲之情尽乎和域, 应美之口绝于甘境,安得哀乐于其问哉?然人 情不同,各师所解,则发其所怀。”¨J4乃 音乐并不表现情感,但是音乐的和谐能够触发 人听乐前便有的情感,使之表现出或哀或乐的情绪。 嵇康之所以这么认为,除了前面提到的音乐产生白 天地的观念之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即嵇康 所指的“乐”与《乐记》中诗、乐、舞一 的“乐”截然 不同,是指纯乐器的音乐,只与声音有关。他甚至将 歌词都剔除了,他举例最多的是,在同一音乐的演奏 下,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反应,指的便是弹奏而不包含 歌唱、吟诵等。“心能辨理善谭而不能令籁调利”, 心能让人善于言谈而不能使乐器更加协调,这说明, “心”与“言”的关系是较为紧密的,而“心”与“声” 则完全是两码事。因此,剔除了歌词(“言”)的音 乐,由于缺乏表达情感意义的载体,便只是声音的和 谐组织,而不能引起人的哀乐了。而由于人们往往 在听音乐之前便已由于别的事情而先有了哀乐之 情,一听到和谐的音乐,便将这哀乐之情触发、显露 出来。用一个简单的图式来表达便是: ,喜 、 情感 情绪 在此,音乐起到的只是一个媒介作用,它本身并 不能引起人的情感变化。而在听者不带悲喜、以平 和之心欣赏音乐时,他们便会随音乐的节奏快慢、声 调高低等质素而有或静或躁的反应。这时,可以用 下面的图式来表示: 音乐 兰 静躁 因此,静躁是音乐的功能。哀乐与音乐无关,哀 乐是听乐者的哀乐。这就是“声无哀乐论”的基本 思路。嵇康的这一美学思想在当时是非常有前瞻性 的,有些接近现代人说的“形式主义”“唯美主义”, 这不仅将音乐与其他形式的艺术(舞蹈、诗歌等)区 别开来,也让音乐摆脱了政教与经学的束缚,使音乐 回到最纯粹、最初的质地。而从审美道家角度看,他 也明了鉴赏者需具备一定的心境才能真正感受到音 乐本身(音调、节奏等)的魅力。 那么,音乐的本质又是什么? “声音以平和为体,而感物无常;心志以所 俟为主,应感而发。”lI]474 即音乐的本体是平和,对人的感染没有常态。 音乐之“平和”与人无关,是自天地生、其本有的东 西。因此,《声无哀乐论》中的“和”指的是:“乐”的 本质是自然的而非人为的和谐组织,指向的是音乐 的本体。出于这一本质,我们认为,《声无哀乐论》 中倡导的“乐”是“和乐”。 (三)“君子人格”说与“自然人性”说 在《乐记》和《声无哀乐论》中,“和”不仅指向 音乐本身,还指向鉴赏者。音乐一旦用于审美,必然 84 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第33卷 要有音乐鉴赏者的参与,即要求鉴赏者具备何种素 质,或音乐用以培养的是何种素质的鉴赏者。 《乐记》中说,“惟君子为能知乐”,这句话标明 了礼乐对鉴赏者的规定,也明确了礼乐在人才培养 上的初始目标或理想目标,即要求鉴赏者具备君子 型人格。《乐记》的作者严格区分了“声”“音”“乐” 这三个概念。“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 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唯君子为能知乐。”[2]205 “声”泛指一切声音,“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将内心 的情感或欲望直接宣泄出来,这是禽兽也能做到的, 这就是声音。“声成文,谓之音”,依然是内心情感 欲望不加节制的流露,但此时的声音披上了文采的 修饰,这就是人为的“音”。“知乐则无几于礼矣”, “乐”是以礼节之的礼乐,君子知礼,故惟有君子才 能真正懂得“乐”。可见,儒家音乐美学不仅对“乐” 提出了规定,还对审美主体做出了要求,即具备人格 魅力、符合礼节的君子才是理想的礼乐鉴赏者。 而在嵇康的音乐观中,并无对鉴赏者的规定。 若是平和之心,那么音乐能带动人的躁静,随着音乐 节奏的缓急、声音的高低、大小等而有不同的反应。 若是不平和的心,先就有情感带入,则听到和乐时, 或哀或乐。此时,音乐仿佛是苏轼笔下的水,石山曲 折,随物赋形,遇着平和之心,便有静躁之别,遇着不 平之心,便将人心已有的哀乐激发出来。 嵇康的《声无哀乐论》,同时也是对传统知音论 的颠覆。在中国古代,“知”常用来表示一种鉴赏活 动,于是便有了“知音”这样一个非常重要的理论范 畴。“知音”最早用于形容音乐鉴赏。早在春秋时 期,就有“高山流水”的典故,讲的是俞伯牙与钟子 期相遇相知的故事。在这个故事中,鉴赏者是钟子 期,审美对象是俞伯牙所奏之曲。当两者心意相通, 合二为一,子期便听懂了伯牙琴声中的真义。后世 常用“知音”来探讨文学鉴赏问题,尤其是魏晋时期 的刘勰继承了这一基本思想,形成了中国古代美学 中知音论的圭臬。刘勰在《文心雕龙・知音》中强 调文艺研究中批评者与作者的心意相通。“夫缀文 者情动而辞发,观文者披文以入情……夫志在山水, 琴表其情”,在刘勰的主张中,音乐是包含感情、表 达感情的,而音乐鉴赏则是以意逆志,由表及里、由 浅入深,去理解诗作的主旨,去推测作者的本意。由 此,在传统的知音论中,“知”乐也就是“知”音乐中 的情感。 《声无哀乐论》则告诉我们,生活中的常态是人 们以丰富的情感去应那平和之乐。心中有悲伤的 人,当听到和谐的音乐时,会将自己原有的悲伤引发 出来。心中有欢喜的人,听到和谐的音乐,这份欢喜 也会逗引出来。而若要感受到音乐本身的魅力,则 须心无哀乐。心无哀乐,也就是以平和之心,去感应 平和之乐。此时,音乐本身的质素得以在听者心中 完整地呈现出来。这就是嵇康从音乐中领会到的 “声音自当以善恶为主,则无关乎哀乐”…撕。这里 不存在音乐鉴赏者与创作者之间的默契交流,不存 在情感的流露与接收,而是音乐鉴赏者的一场纯粹 的美学体验。因此,在嵇康的知音论中,“知”乐也 就是“知”音乐本身的质素。 总之,在嵇康的音乐观中,音乐并不表达情感, 也不能引起某种情感,但可以作为一种媒介,让哀乐 得到真实的逗引与流露。相比儒家礼乐将情感纳入 理智并接受理智规约的做法,嵇康所倡导的和乐更 具有强大的包容的力量。此时,音乐与人格培养没 有任何关系,且哀乐情绪能在这里得到尽情释放。 因此,我们认为,《乐记》作者倡导的是通过音乐来 培养符合儒家美学范畴的君子人格,而《声无哀乐 论》倡导的是近乎道家无为而为的自然人性。也可 见,“和”音乐美学思想之所以在先秦之后会有重大 的分野,其中不可忽视的原因便在于分别融合了儒 家与道家两种不同文化。 三、《乐记》与《声无哀乐论》“和”之现代意义 《乐记》过去强调音乐的政教作用,这一直为人 诟病。《声无哀乐论》完全剔除音乐与作者的关系, 也是我们不能赞同的。但二者都有其值得我们借鉴 与发扬的精髓。《乐记》让我们注意到音乐与情感 的关系,《声无哀乐论论》让我们可以时刻保持着对 情感本质论的质疑与反思。而其中“和”音乐美学 思想的现代意义更是值得我们重新挖掘与探讨。 徐复观在《中国艺术精神》中说“乐的正常的本 质,可以用一个‘和’字作总括。”_5 在以《乐记》为代 表的儒家音乐美学中,“和”当然不是“乐”的本质, 而“正常”二字却突显了儒家的“乐”是一种理想的 “乐”,即能够达到自身之和、“人和”、“政和”之 “乐”。在以《声无哀乐论》为代表的道家音乐美学 中,“和”是音乐的本质,而其“平和”的内涵正符合 了“中”的原则。嵇康并不排斥音乐“移风易俗”的 作用。他认为,古人考虑到人们日常生活中积聚起 来的性情需要通过音乐来疏导,又深知感情不能放 纵,欲望不能极尽,而要加以控制和引导,使其正常 发展。于是,先王“托于和声,配而长之,心感于和, 风俗壹成,因而名之。然所名之声,无中于淫邪 也。” I]485即寄希望于用平和的音乐,配以歌词,使人 们的感情被歌词所打动,心绪被歌(下转第103页) (上接第84页)词感染,从而形成良好的风俗。他 们可以在《乐记》《声无哀乐论》之“和”音乐美学思 认为郑声是最美妙的音调,能感染人心乃至放纵,这 想中重新思考、借鉴、得到许多教义的。 就像美色本身并不恶毒却能激发人心中潜在的欲望 参考文献: 与心志。即是说,音乐本身并没有情感,但当美妙的 [1]蔡仲德.中国音乐美学史(资料注释)[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 音调逗引出人们的放纵的情感时,可能会间接地导 社。2004. 致败坏风俗。可见,嵇康倡导的“和乐”虽然不表达 [2] 陈游注.礼记[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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