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了确保生产岗位交接班后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生产岗位的交接班制度,包括准时接班、对口交班、交接检查、交接要求和填写交接记录等。 (三)准时接班
接班人员应提前到达自己的岗位,保证有足够的时间进行预先检查,一般要求提前10—15分钟到达岗位。 (四)对口交接
接班人员到齐后,由交班班长和接班班长、各岗位的接班人员相互对口交接。 (五)交接检查
1、交接中对重要的岗位、关键的设备及有关安全附件,操作控制仪表等要逐一交代,不可疏忽。
2、对重要的数据、重要的工艺指标要认真交接。
3、对重要性的生产工具与各种消防、防护器材要交接。
4、交接班时应谨慎细致,应该看到的就要看到;应该听到的就要听到;应该用手摸到的就要摸到。
(六)坚持“五交”和“五不交”
1、五交
(1)交本班生产、工艺指标、产品质量和任务完成情况。
(2)交各种设备、仪表运行及设备、管道的跑、冒、滴、漏情况。 (3)交不安全因素及已采取的预防措施和事故处理情况。 (4)交原始记录是否完整和岗位区域的清洁卫生情况。 (5)交上级指令、要求和注意事故。 2、五不交
(1)生产情况、设备情况不明,特别是事故隐患不明不交。 (2)原始记录不清不交。 (3)工具不齐全不交。 (4)岗位卫生不好不交。
(5)接班者马虎不严格不交。 (七)严格手续,填写交接班记录
交接班手续完成后,由交接双方班长填写交接班记录,将交接班情况详细记录,并在记录上签字,以便查考。必要时,交接班长还应各自召集本班人员开班前会和班后会,提出安全生产要求或进行班后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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