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促进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确保达成质量目标,故确立奖罚标准。 2.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对产品或服务质量有直接影响的活动与人员,制造过程切割质量、机加工质量、组对质量、焊接质量、检查检验质量等的质量管理控制 3. 职责
3.1对生产员工的质量奖惩,由质检员或班长提出,质量部或制造部批准后实施; 3.2对班长的奖惩,由质量部或制造部提出经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3 副总经理负责监督本办法的执行。 4. 质量目标
4.1过程产品合格率≥95% 4.1.1切割工序合格率≥95% 4.1.2机加工序合格率≥95% 4.1.3组对工序合格率≥95% 4.1.4焊合工序合格率≥90% 4.2测量装置受检率≥98% 4.3客户退库退货率≤0.05% 4.4不合格品处理及时率≥90% 4.5纠正预防措施闭环率≥95% 5. 主要内容 5.1 质量奖惩
5.1.1及时发现质量事故的隐患,并向有关部门汇报或采取措施避免重大质量事故发生的人员,综合考虑避免损失的大小、是否属职责范围等因素给予50-1000元的奖励。
5.2 班组质量奖考核方法 5.2.1员工的考核
5.2.1公司设立年度质量奖和月度质量奖用于奖励生产一线的员工。月度质量奖半月为一个考核周期,每月2次,持续半月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工序件月度奖为工资系数1.05倍,构件类:铲斗1.1倍,副车架支承架1.1倍,前中梁1.05倍,抓草机1.1倍。
5.2.1.1各车间生产工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确保生产过程的质量。对违规操作的人员给予10~100元的处罚,如因此造成产品不合格,除本工序负责维修外,追加不合格品处罚,不能维修报废处理的由当事人承担。
5.2.1.2同一工序多人或小组操作,奖惩责任不能区分到个人时,由成员平均分摊或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分摊。
5.2.1.3对本工序作业严格自检,并在相关记录表中签字确认。否则每人次扣罚当事人20元。
5.1.2对上道工序转来的产品零部件,由于上道工序没有自检或自检不认真,而被下道工序发现有质量缺陷,处罚上道工序50元,同时奖励发现质量缺陷的下道工序50元。下道工序发现质量缺陷时退回上道工序操作者维修,要求在上道工序无偿整改,否则别人整改者费用从问题操作者工资中扣除;本工序未能及时发现上一工序的质量问题,继续加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则同样按照不合格品处罚。 5.1.4各班组被处罚或奖励后,本班班长个人承担奖罚总额的10%,其余部分班长会同、评审员在查明事实真相后,按班组规定对责任人做出奖罚决定, 5.1.5顾客处发现的不合格品,上述条款同样适用,处罚情况同样适用。 5.1.6操作工必须保护好产品标识的完整性和追溯性,如丢失钢号,漏打钢号,造成不合格产品不能追溯到责任人时,扣罚按照50元/次。 5.2.2班组长考核:
5.2.2.1各班组长对本班的质量情况负全责,如出现批量事故和员工质量意识产生的处罚,当班直接领导-班长或间接领导承担监督管理失职责任,按照质量目标考核,达到质量目标奖励10%,完不成目标,按照相应比例考核。 5.3质量部门考核
5.3.1检验员主要对批量性的产品进行控制,决对不能让不良品流入下工序。工厂内部出了批量性的不良品流入下一工序,工序检验员承担责任,对每次内部的批量事故超出质量目标后处罚10%。
5.3.2如本工序在本月内没有批量事故发生,没有批量不良品流入下一工序则对该工序检验员进行奖励10%。 6.奖惩程序
6.1 生产线发现的不合格奖惩 ,检验员负责每日统计各工序的不合格品数量,质检员对存在质量缺陷的关键零部件或工序质量问题,通知班长,对上道工序没有自检或自检不认真,而被下道工序发现有质量缺陷,履行《工时索赔单》进行索赔。每周将不合格数据汇总报质量部,由质量部负责统计,并将结果交制造部一份。
6.2对于重大批量事故或顾客反馈,质量事故损失造成问题,部门责任人承担处罚金额,具体由副总或总经理核实确定。
6.3质量部在公布月度质量报告时,将上月的质量奖惩情况一并公布。 6.4本管理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潍坊三美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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