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施工通知
南宫市光明建筑公司:
你公司施工的龙泽苑18号保障房及14号楼工程,经邢台市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组检查,存在以下工程质量问题和隐患:
1、图纸设计楼梯间休息平台下6cm砼压带未按图施工。楼梯间圈梁截面收缩,尺寸不满足图纸设计要求。楼梯段板厚不满足图纸要求。
2、未按规范要求拆模,拆模早。模板支撑未设拉杆。 3、个别预制过梁观感不合格,搭接长度不够。 4、未留置同条件砼试块。没有详细见证取样计划,资料不齐全。没有做钢筋承重和多孔砖石灰爆裂试验。五层以上没有试验报告。
5、桩基施工没有法定程序。桩基检测未备案。 6、14号楼目前处于装饰装修阶段,楼梯间和阳台底未做保温。图纸设计阳台处推拉门未做。
按照邢台市检查组要求,该工程立即停工整改,于12月18日前把整改结果报质监站,复查后上报邢台市建设局检查组。
特此通知
201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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