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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主要职责

2021-07-07 来源:步旅网


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

(一)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无线电应急协调处置工作;组织实施煤炭和电力调度,负责电力行政管理和电力需求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参与协调交通综合运输,负责协调铁路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实施重点工业园区管理;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五)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县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意见;拟订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创新,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

(六)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加快推进光电子、生物化工、燃料乙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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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并组织协调有关工作;研究制定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发展规划,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监督检查民爆产品产销交易活动,实施行政许可初审。

(八)贯彻落实国家、省煤炭产业发展和煤炭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作部署;拟定煤炭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全县煤炭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负责煤炭行业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机械化改造项目的管理(按照权限规定的项目核准、设计审批、开工备案);负责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参与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指导全县煤炭资源整合,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九)指导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有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协调电子政务发展,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指导监督、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承担有关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协调有关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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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外贸易发展规划,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十四)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参与拟订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核准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核准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协助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措施,依法初审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

(十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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