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
发包方(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原则,结合贵州省及公司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确保本工程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任务,甲方将 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利益,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意见,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结构类型: 4、建筑面积: 第二条:承包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
1、根据图纸设计,设计变更要求,参照施工组织设计,结合施工方案要求,对本项目从地下室至屋面塔楼所有砖体砌筑、内墙面抹灰、楼梯踏步清光(天棚面及梁面不抹灰,如若要抹灰单价同等)、屋面及楼地面找平层清光、细石砼找平清光分项工程,并达到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综合各分项单价计件按实结算。
2、按公司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工作内容:砂浆自拌、拉墙筋、构造柱植筋、砖体砌筑、楼地面及屋面找平层清光、钉钢丝网、湿水、
- 1 -
打点冲筋、找底糙、抹灰清光、清理清洗楼层、阳台及其他洞防护、材料上下车及现场转运、放线、使用的脚手架搭设、零星二次构件砼浇灌(单价同砖砌体)、多余材料周转及清运到场内指定地点并堆码整齐、承包范围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场内指定地点、并配合进行垃圾外运上车及其他检验配合用工和定额包含的其他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等。工程验收必须一次性验收通过,验收标准为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如未一次通过验收,所产生的时间、材料、人工等经济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承包方式及结算方式
l、本工程采取砖砌体,内墙面、楼梯间踏步抹灰,屋面及楼地面,卫生间、厨房的找平清光单项分项工程单价包干的承包方式,即包清工,包机具及工人用安全帽(按公司规定的颜色购买)、安全带、照明灯具、灯线、手推车、水管等,包文明施工并包括所有相关的费用,如人工费、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等费用。在承包工作范围内不发生记时工及其他费用,整个施工过程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国家验收规范以及设计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公司管理细则的要求进行实施、做到工完场清。
2、本项目参照设计图施工,其设计变更、技术资料、签证部分更改工程量按实际所发生工程量进行计算,如以上分项工程取项或局部施工,以现场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第四条:承包单价及付款方式
1、承包单价按所述内容的要求进行综合考虑单价:①按砖砌体达到本工程进度、质量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所有施工段面综合单价按每立方米 元进行结算;如未达到以上要求,按每月所完成的工程量进度工期挂钩系数单价 1 元/m3,质量挂钩系数单价 1 元/m3,安全生产挂钩系数单
- 2 -
价 1 元/m3,安全生产挂钩系数单价 1 元/m3,文明施工挂钩系数单 1 元/m3扣除结算。②按内墙面抹灰清光部分达到本工程进度、质量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所有施工段面综合单价按每方米 7.7 元进行结算;如未达到以上要求,按每月所完成的工程量进度工期挂钩系数单价 0.2 元/m3,质量挂钩系数单价0.2 元/m3,安全生产挂钩系数单价0.2 元/m3,文明施工挂钩系数单价0.2 元/m3扣除结算。③按内墙面抹灰不清光部分达到本工程进度、质量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所有施工段面综合单价按每平方米 5元进行结算;如末达到以上要求,按每月所完成的工程量进度工期挂钩系数单价0.2 元/m3,质量挂钩系数单价0.2 元/m3,安全生产挂钩系数单价0.2 元/m3,文明施工挂钩系数单价0.2 元/m3扣除结算。④按楼地面、屋面及细石砼找平层清光部分达到本工程进度、质量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所有施工段面综合单价按每平方米 4元进行结算;如未达到以上要求,按每月所完成的工程量进度工期挂钩系数单价0.2 元/m3,质量挂钩系数单价0.2 元/m3,安全生产挂钩系数单价0.2 元/m3,文明施工挂钩系数单价0.2 元/m3扣除结算。⑤按楼梯问踏步抹灰清光部分达到本工程进度、质量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所有施工段面综合单价按每平方米 12 元进行结算(若后期为粘贴面砖或花岗岩单价特定);如未达到以上要求,按每月所完成的工程量进度工期挂钩系数单0.2 元/m3,质量挂钩系数单价0.2 元/m3,安全生产挂钩系数单价0.2 元/m3,文明施工挂钩系数单价0.2 元/m3扣除结算。
2、支付乙方进度款按甲方向业主收取款后,在进行乙方支付该次进度款。 3、甲方按乙方每次施工进度的 80% 支付工程进度款给乙方,甲方在本项目工程达到业主验收标准后2个月内,甲方支付总款的 17% ,余下3%为保修金,乙方必须先按甲方要求把本合同所有分项工程涉及到的质量问题、
- 3 -
安全问题处理好,机械、材料维护、堆码整齐。若乙方不听从安排,否则甲方有权推迟支付乙方尾款。 第五条:质量标准及要求
1、分部分项工程按规范一次验收合格、主体结构确保达到市优质标准、砖砌体内墙抹灰,楼梯间梯步抹灰、楼地面屋面找平层具体质量目标为省优工程。
2、如因乙方原因未达到第1款所要求的质量目标(以现场监理、项目质检员评定为准),将按监理、遵义建工公司对甲方的处罚,甲方将对乙方处以双倍罚款;除此外,由于质量缺陷所产生的一切修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施工过程中检验的分部分项工程不合格的或达不到质量要求的。乙方应必须进行返工并达到质量规范要求,由此产生的返修费和工期延误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顺延工期,对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采取相关整改措施,直至更换劳务承包方,责令乙方退场,乙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因乙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出现影响工程结构及后期验收交房,使用功能等重大事故时,乙方必须承担事故处理所发生的检验,检测和所有费用,甲方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并按国家颁发的《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条例》处罚规定执行。
5、甲方扣除乙方工程总价款的3%作为保修金额,此费用待工程保修期到期后一月内全部(无息)退还保修金。(保修期为竣工验收后一年)
6、如达不到工程质量的要求,甲方有权按合同单价约定扣除挂钩系数单价。
第六条:合同工期
- 4 -
乙方必须保证足够的合格劳动力进场满足项目部施工进度和工期要求(达到月、周进度计划施工),抢工期间乙方必须达到24小时连续作业,必须严格听从甲方的安排;若施工中,乙方不能满足进度和工期要求,按1000元/天处罚乙方,并扣除达不到工程工期按合同约定单价扣除挂钩系数单价进行结算,另甲方有权另行增加或更换施工队伍:并且,另行进场的班组有选择任何工作面进行施工的权利,乙方必须严格服从;另甲方有权中止与乙方的合同,乙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安全生产
1、严格按照项目部的《安全技术方案》要求执行。在工地上禁止发生打架情况,否则甲方将对乙方罚款2000元.如情节严重则再送往派出所处理。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服从公司和甲方的统一指挥、遵守甲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并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专兼职安全员,以确保完善该安全体系。杜绝重大工伤事故、确保工伤频率控制在1‰以内。如在工作范围内,由于乙方自身原因,违章作业造成工伤事故,其每次费用在10000元以下的由乙方承担;费用在10000元以上的,甲方承担60%,乙方承担40%费用。
3、如达不到安全生产的要求,甲方有权按合同单价约定扣除挂钩系数单价。
第八条:文明施工
1、严格按照项目部的文明施工要求执行,甲方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执行。乙方必须节约材料,不能对材料造成浪费,否则甲方将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理。现场及工作面上的材料必须整洁、无垃圾,必须达到文明施工要求、CI
- 5 -
标准要求执行。
2、乙方必须派专人清理本工程施工现场,按甲方要求实行标准化管理,确保该工程达到遵义市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标准。施工中经检查达不到公司文明施工标准,每次对乙方处以100—500元不等的罚款。
3、如属乙方文明施工工作内容或合同约定内容未完成,经甲方下整改通知未整改的,甲方有权安排其它队伍进行施工,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双倍费用。
4、如达不到文明施工的要求,甲方有权按合同单价约定扣除挂钩系数单价。
第九条:材料使用管理及规定
1、本项目工程材料按领料制度,领用材料。
2、乙方在施工中应合理使用材料,不能造成材料浪费,严格按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要求,做好材料的合理使用,达到贵州《98定额》预算材料用量核定损耗量。控制材料用量,若多浪费材料,照价赔偿。
3、甲方有要权对乙方施工中过程控制。 第十条: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有权对施工技术差、材料浪费严重、拖延工期无故停工的班组将其辞退,甲方按乙方完成合格工程量的60%结算给乙方,此款项甲方在公司结算此项目月进度付款时付给乙方。
2、甲方对乙方人员有进行综合治理权利,对乙方浪费材料、违反安全文明操作规程、违反班组纪律、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处理。
3、乙方工人进甲方施工现场时,甲方应对其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消防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并对其监督、检查。
- 6 -
4、组织隐蔽工程的验收,对乙方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指导,解决乙方在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5、不定期对乙方人员及其工作进行检奋。
6、负责向乙方及时提供设计修改、增加的内容资料。 第十一条: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组织进场人员,进场人员必须符合当地政府对流动人员管理的规定,必须三证齐全(身份证、暂住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姻状况证明)。
2、乙方有责任按工程要求合理组织人员进行施工操作,进场人员必须在劳资部门按工种注册登记并领取上岗证,正确佩戴上岗证(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有责任要求工人进行三级教育,加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并且有责任要求工人遵纪守法,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当地政府的规定。
3、不准发生偷盗现象,如有此事发生,甲方将对乙方进行重罚处理。 4、乙方如中途退场,则要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5、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安排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环境中施工。
6、承包人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及时解决在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如承包人不常驻工地,影响施工生产,甲方将视为工程转包,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7、乙方不得将该工程转包或分包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8、乙方必须按施工图纸,设计修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认真熟悉图纸、避免不必要的返工及浪费,无条件配合各工种的施工。在施工中应注意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如发生损坏,丢欠、应承担费用。
9、乙方必须对进场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安全生产和消防等教育工作,遵
- 7 -
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杳,若自身安全和管理措施不力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与经济损失。
10、遵守甲方和项目部制定的规章制度与惯列,包括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控制、后勤保卫、材料结算,工程量审核,付款预留等方面的有关制度。
11、施工图纸由乙方自行负责(复印),工人食宿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未提事项,双方协商处理,并签订补充协议,同样生效。 2、合同有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并结清工程价款之日自动终止。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 方 盖 章: 乙 方 盖 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 期: 日 期:
- 8 -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