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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管理师

2022-01-11 来源:步旅网
客户服务管理师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职业——客户服务管理师

一、背景

在向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交易过程中对客户服务活动实施管理的人员。

二、组织实施

1.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领导。

2.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组织命题、考务管理、质量督导和发放证书等工作。

3.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报名、考前培训辅导、鉴定考核、考务管理、证书办理以及统计分析等工作。

4.根据各省规定,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批准的鉴定所(站)具体负责报名、考前培训辅导、鉴定考核等工作。

三、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三级客户服务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客户服务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客户服务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四、鉴定要求

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2.申报条件

——三级客户服务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 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

(3)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 具有其它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 取得其它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经三级客户服务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五、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计算机机考方式,专业能力考核采用笔试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

为合格。二级客户服务管理师和一级客户服务管理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六、鉴定时间

具体时间见每年初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鉴定中心发文。

七、证书颁发

鉴定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

,本标准中的相关专业是指:市场营销、企业管理的经济、管理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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