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紧急通知
(湘卫传电[2012]33号)www.bike128.com
各市州卫生局,省部直各医疗机构:
近期,我国各地相继发生了在医疗机构内伤害医生的恶性刑事案件,严重扰乱了医疗秩序,损害了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为了切实维护全省医疗机构正常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增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重要性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和矛盾凸显期,医疗卫生系统面临的问题是社会矛盾在卫生行业的集中体现,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这种矛盾还会存在。医疗机构是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重要社会公共场所,保护医务人员和就诊患者的人身安全,切实维护医院的正常诊疗秩序,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和医务人员的根本利益。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出发,把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摆上重要位置来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医疗机构治安管理责任制,切实完善医疗机构安全保卫工作措施,提升相关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落实防范措施,切实增强医疗机构安全管理能力
医疗机构要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要求,针对医疗机构治安防范
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落实相关安全保卫措施;要加强医疗机构保卫队伍建设,按规定建立正规的保安队伍,开展安保人员培训;要加强保安装备,安装警铃、摄像头、监控器、门禁系统等设施设备,保安人员要配备相关装备;要合理调配保安力量,做到关键岗位有人值守,营造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和秩序;要落实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特别要对门急诊、病房等重点科室、部位,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实行24小时安全监控;要建立敏感高效的报警机制,发生突发情况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要完善治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开展演练,增强医疗机构应对治安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加强医患沟通,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医疗纠纷。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与患方沟通的能力;要认真对待来访,向患者及家属详细介绍诊疗情况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并认真、及时、妥善处理;对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特别是危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安全的苗头、隐患,要及时向医疗机构领导、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提高医疗质量,继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按照“三好一满意”、“医疗质量万里行”等活动的要求,以病人为中心,加强依法执业的理念,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的核心制度,不断提高医疗质量。要重视医务人员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医德医风规范的学习教育,使广大医务人员严格遵守行为规范,尊重患者,理解患者。要开展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医德医风全员培训,针对不同工作岗位的特点,将医德医风建设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规范服务流程,不断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
五、强化宣传引导,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近期,卫生部、公安部将联合下发《关于维护医疗秩序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下发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认真做好文件精神的宣传和落实,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通告》内容,提高《通告》的社会知晓率。医疗机构要尽快将《通告》和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程序在门急诊等显著位置以及医务、保卫等场所张贴。要引导群众理性对待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加大卫生政策和健康知识宣传的力度,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要高度关注医务人员情绪的变化,切实做好医务人员的心理疏导和情绪引导,向医务人员广泛宣传政府的决心和举措,使其感受到相关工作的效果,确保医疗业务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www.bike1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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