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析涉嫌侵权物是否落入自己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内,包括四个基本步骤:
第一步,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依据我国《商标法》第51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第二步,确定涉嫌侵权的具体对象。确定涉嫌侵权的具体对象即:涉嫌侵权的商标和涉嫌侵权的商标所使用的商品。
第三步,将涉嫌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对。判断涉嫌侵权的商标与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以及涉嫌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属于同一种类或者相类似。通过上述比对判断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第四步,如果涉嫌侵权方的行为属于法定的侵权行为,企业还应进一步查明涉嫌侵权方的实施行为是否属于正当使用。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9条的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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