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立案后,调查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可延长三个月,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纪检监察机关每季度向信访举报部门反馈已办结的检举控告处理结果,包括处置方式、属实情况、向检举控告人反馈情况等。
法律分析
监察委立案后,调查期限一般为三个月,经上级监委批准后可延长三个月,特殊情况经省级监委批准可以再适当延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应当每季度向信访举报部门反馈已办结的检举控告处理结果。反馈内容应当包括处置方式、属实情况、向检举控告人反馈情况等。
拓展延伸
监察委员会对立案后调查期限的相关规定和限制是什么?
监察委员会对立案后调查期限的相关规定和限制主要根据《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根据法律规定,监察委员会在立案后应尽快展开调查,并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具体的调查期限并没有明确规定,而是根据案件的复杂性、证据的收集情况、当事人的配合程度等因素来确定。一般情况下,监察委员会会尽量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调查,确保调查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同时,监察委员会也应及时通知当事人有关调查的进展情况,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总之,监察委员会对立案后调查期限的规定和限制旨在保障调查的及时性和公正性。
结语
监察委员会在立案后的调查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可根据上级监委批准延长三个月,特殊情况下可由省级监委再适当延长。纪检监察机关应每季度向信访举报部门反馈已办结的检举控告处理结果,包括处置方式、属实情况以及向检举控告人的反馈情况等。这些规定和限制旨在确保调查的及时性和公正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察委员会会尽力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调查,确保调查工作的有效进行。
法律依据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十七条
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对收到的检举控告进行认真甄别,对没有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或者属于其他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在沟通研究、经本机关分管领导批准后,按程序退回信访举报部门处理。监督检查部门对属于本级受理的检举控告,应当结合日常监督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适当了解,经集体研究并履行报批程序后,以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等方式处置,或者按规定移送审查调查部门处置。
第十八条
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应当每季度向信访举报部门反馈已办结的检举控告处理结果。反馈内容应当包括处置方式、属实情况、向检举控告人反馈情况等。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