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仲裁调解在裁决前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后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调解书未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仲裁庭应及时作出裁决。
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劳动仲裁调解是在开庭后,裁决做出前进行的。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拓展延伸
调解时机:劳动仲裁案件的最佳调解时间点是什么?
劳动仲裁案件的最佳调解时间点是在开庭前进行调解。开庭前调解有助于双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之前达成和解,减少法律纠纷的时间和成本。通过调解,双方可以主动协商解决争议,达成双赢的结果。此外,开庭前调解还可以减轻法院的负担,提高办案效率。然而,如果在开庭前的调解未能达成协议,开庭时仍然可以继续进行调解,以寻找解决劳动争议的最佳方案。因此,劳动仲裁案件的调解时机应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决定,以最大程度地促进争议的解决和当事人的利益。
结语
劳动仲裁案件的调解时机应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决定,一般在开庭前进行调解。调解有助于双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之前达成和解,减少时间和成本。调解书是调解达成协议后的重要文件,应明确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调解不成或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仲裁庭应及时作出裁决。劳动仲裁案件的调解旨在促进争议解决和当事人利益,同时减轻法院负担,提高办案效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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