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安局撤案内容:
1、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起诉期限的;
3、被特赦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知处理的犯罪未被告知或者撤回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6、其他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的。
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报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的报告。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时,可以决定撤销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公安机关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当写出撤销案件通知书,并报送检察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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