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股权转让首先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付款日期一般为股权转让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协议签订后,双方履行合同时,应携带转让协议及能够证明股权原值的材料到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完税后携带完税凭证及转让协议等资料方能前往工商机关办理股权权利人的变更登记。
一、法人的变更流程
1、工商变更: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组织机构变更: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3、税务变更: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变更税务所需材料:
(1)、《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
(2)、股权转让协议书复印件;
(3)、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的有限身份证明或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验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完税凭证复印件;
(6)、股权变更企业联系三年以上的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银行变更: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法人的变更法人合并分立
1、法人的合并。这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集合为一个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的合并是法人集中资金,扩大实力,增加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由于合并不需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比之解散原法人,成立新法人,手续更为简便,操作成本也更低廉。法人合并,有新设式合并和吸收式合并两种方式。新设式合并也称创设式合并,是两个以上的法人归并为一个新法人,原法人均告消灭的合并方式。吸收式合并也称吞并式合并,是一个法人吸收被合并的其他法人,合并后只有一个法人存续,被吸收法人均告消灭的合并方式。法人合并时,应有法人意思机关韵合并决定和合并各方缔结的合并合同。为保障各合并法人的债权人的利益,法人应在合并前将合并决定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如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作为债务人的法人应照办。否则,法人不得合并。
2、法人分立。法人的分立是指一个法人分为两个以上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分立是调整经营规模,分散风险的重要手段。法人分立也不需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所以有与法人合并同样的优点。法人分立,有新设式分立和存续式分立两种分立方式。新设式分立也称创设式分立,指解散原法人,分立为两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存续式分立也称派生式分立,指原法人存续,分出部分财产设立一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法人分立的程序与法人合并程序基本相同,需要有分立的决定、债务分配合同,对债权人发出分立通知并根据债权人请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3、法人合并与分立的效果:
(1)法人之消灭。在新设式合并,原法人均告消灭;在吸收式合并,被吞并的法人归于消灭。在新设式分立,原法人消灭;在存续式分立,只是原法人的财产或组织机构发生变更。
(2)债权债务承受。因合并而消灭的法人,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概括承受。在法人分立,原法人的债权债务,应依分立前缔结的合同确定的分担份额,由分立后的法人承受。
二、变更法人的流程
(一)申请报告。
(二)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四)依照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1、名称变更: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
2、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注册资本变更:出具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
4、住所变更: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国有独资)、身份证、居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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