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行为人确实没钱还的情形,其当事人是需要向人民法院说明情况的,人民法院在查明情况后,会裁定中止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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