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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临时工帮忙受伤怎么赔偿

2020-01-30 来源:步旅网

法律主观:

1.工伤不存在临时工或者是正式工之说,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规定之情形)的,无论是否 签订劳动合同 缴纳社会保险,都应 认定为工伤 并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 申请工伤认定 ,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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