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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东莞底薪最新标准是什么

2023-01-24 来源:步旅网

法律分析:东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月。第一类标准:广州和深圳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广州为210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3元/小时;深圳为220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3元/小时;第二类标准:1720元/月,执行地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4元/小时;第三类标准:1550元/月,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3元/小时;第四类标准:1410元/月,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依法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后,劳动者实际领取的工资可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四)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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