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偿家教违反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五条教师应该为人师表的规定。2、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五条规定:教师应该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3、家教成为有偿服务行为,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和讨论,特别是在职教师搞有偿家教引起的社会反响很大,主要是它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可能会使教育涂上功利化、商业化的色彩,可能使师生之间的教学关系蜕变为金钱关系。某些教师在获取个人利益的同时,会渐渐淡薄对本职工作的责任,渐渐失去师生互动中纯净的情感。
关于有偿家教,应注意:
放开有偿家教不合适,需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由教师提出开放有偿家教,不合适也行不通。一方面,我国教师管理体制的基本特征是,教师的劳动由政府“专买专卖”。学校将老师招收入校,给予相应的待遇,老师的劳动就必须由校方所支配,不能再去校外收取额外报酬。尤其是公立学校的教师,已经是政府雇佣的人员,就更应该尽责任把教学做好。另一方面,教师单一方面去从事有偿家教活动,其家教内容中,哪些是自己职责内应该教学的,哪些不是职责内的内容,边界很难把握。由于边界把握不好,所以也没有操作性。很多家长要求给孩子补课,动力就是要提高孩子的考试分数。但我认为,现在的学生,包括很多基层学校学生的成绩之所以上不来,主要问题不是补课时间不够,而是整个教学质量没有跟上、教育没有做到因材施教、教学效率不高等造成的。在这样的背景下,家长再怎么给孩子补课,也不会有特别好的效果。相反我认为,学生要有更多的时间去了解自然和社会,让他们的视野更开阔,让他们能够把自己的优势潜能发展起来。这是更重要的,而不是补课。因此,治理有偿家教的口子不能松。从长远来看,还是应该解决好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提高教师的待遇。现在,教师的工资确实较低,其工作付出和收入不匹配,政府要把提待遇当成一件大事来做;二是,要创造条件,让学校有更多的空间给学生去做他们喜欢做的课外活动,挖掘并发展孩子的优势潜能。
以上就是关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有偿家教违反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禁止有偿家教。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五条规定:教师应该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