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业主在房屋验收合格后,自验收合格之日或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报告并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之日起,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的70%缴纳物业服务费。一般来说,空置超过6个月的,可以向物业管理企业进行书面备案,按照正常收费标准的70%缴纳物业费。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物业服务人员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形式催交物业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