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债权有以下方法主张债权,1、在知道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时,建议债权人及时保存好证据,并且及时起诉,申请财产保全。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为被告即可;2、在执行阶段,可执行该公司的剩余财产。如果无财产可执行,可考虑起诉抽逃出资的股东。
一、公司被吊销了还能起诉吗
可以起诉。公司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并不意味着公司就丧失了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既然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仍具有法人主体资格,它就应当有权在与相对人之间建立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也就应当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起诉和应诉。而股东只与企业发生内部关系,与相对人或其他主体一般不发生关系,如果相对人或其他主体通过法院“法人人格否认”的理论来追及股东,只有在股东没有按规定履行出资义务,或者履行出资义务后又抽逃出资,或者通过关联性交易或其他手段违法取得企业财产的情形下才行得通,此时股东才与相对人或其他主体发生关系,当然股东也只承担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即除履行出资义务不实没有达到法定最低注册资本标准时,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企业被吊销法人营业执照后,在实践操作中由股东作为诉讼主体还会带来一定的消极效果,例如在如果股东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一旦以自己的名义收回公司的债权,法院判决时必然要将财产量化给每位股东,造成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的混同,使企业债权人实现债权的难度增加,侵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如果原告是某些股东,当债务人履行后他们可能携款而逃,侵害其他股东的利益;当债权人向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主张债权时,股东可能根据自己的好恶,选择履行,侵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等等。
可以起诉但是需要确认其诉讼主体的适格性,才能确定诉讼的主体。
二、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股东是否应承担责任
视情况而定。(1)企业法人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注销登记前,虽然丧失了从事经营活动的资格,但仍应视为存续,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依法主张权利和承担义务。(2)企业法人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注销登记前,依法成立清算组的,可以以清算组名义起诉应诉,参加诉讼活动,由清算组承受原企业的权利义务。(3)企业法人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注销登记前,其出资人(包括股东、开办单位等)不依法组织清算的,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承担清算责任。(4)如果企业法人的出资人(股东、开办单位等)出资不到位,或者抽逃资金、转移财产的,该出资人除应承担清算责任外,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在相应范围内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三、注销公司有什么后果
公司未依法办理注销,后果是十分严重的。第一,如果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不去办理注销手续,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列入工商局的监控黑名单,三年内无法再注册公司。第二,如果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没有依法组织清算,办理注销手续,债权人可以起诉股东,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第三,工商局会吊销营业执照后税务局不会自动注销。公司可能会遭到税务罚款,股东被列入税务黑名单。在当今信息如此透明的情况下,企业的异常经营信息十分方便查询,未注销企业的股东、法定代表人再去投资新的企业也会受到不良影响,所以公司不再经营后一定要进行注销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民事诉讼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载明:“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因此,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前,该企业法人仍应视为存续,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如果该企业法人组成人员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参加诉讼,债权人以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开办单位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也应予以准许。该开办单位对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如果不存在投资不足或者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情形的,仅应作为企业清算人参加诉讼,承担清算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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