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合同有效。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一般来讲,很多房地产开发商因为资金原因都会将在建工程向银行抵押贷款,这样办理房产证的时间会大大延长,没有房产证即所购商品房没有办理房产过户,即开发商所有变更为买受人所有。没有取得房产证不影响合同生效,如果没有取得房产证,但是可以作为合同解除的条件之一,交易不稳定,易滋生其他风险。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
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
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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