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生效之日,一审判决缓刑后被告人未提起上诉与抗诉的,一般情况下,判决生效之日即法定十日上诉期满后的第一日,法定十日上诉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也就是缓刑考验期限的起算日。一审判决缓刑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检察院提出抗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的,缓刑考验期限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既判决书送达给被告人之日。
一、判决书是一直生效吗
法院的判决书在发生法律效力后被撤销之前一直是有效的。我国刑事、民事审判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刑事案件一审判决、裁定作出后,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地方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民事案件的一审判决作出后,当事人不服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刑事或民事的二审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裁定。送达后即生效。法律还规定有审判监督程序,就是对生效判决启动再审的程序。再审案件按照原审程序进行。但是原判决未被撤销前,一直是生效的。民事案件需要申请执行的,应在判决、裁定生效后两年内提出。
二、刑事拘留缓刑一年是什么意思
首先,缓刑,就是对于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期间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
其次,缓刑一年,就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有一年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刑罚(有期徒刑6个月)暂不执行。在一年的考验期内,根据具体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有期徒刑6个月)。
最后,缓刑犯的考察和处理有三种情况:
第一,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
第二,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第三,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上述情况,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且应当公开予以宣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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