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在看守所之后,一般需要五至六个月才会判刑。根据法律规定,刑事诉讼的阶段包括立案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理阶段,其中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时间一般为一个月;人民法院判刑的时间一般为受理后两个月内,至迟不会超过三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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