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
如果工厂以劳动者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为由,认为不是工伤,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新劳动法上下班算工伤吗
上下班是属于工伤构成的情形的。《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构成工伤法定情形。但在此需要注意的是该条款对于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定,如果是劳动者本人承担交通事故主要责任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二、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可否认定为工伤
第一.如果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应当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可认定为工伤”的规定来衡量。第二.如果该职工在单位从事驾驶员工作,在用人单位安排下驾驶单位的车辆执行工作任务时发生交通事故,无论驾驶员本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还是次要责任,都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的规定来衡量。这一情境下的工伤认定,适用无过错补偿原则,职工如因疏忽受伤,即使是违反单位的操作规程,对负伤、致残、死亡负有责任或过错,都应当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如果职工不是驾驶员,但是在执行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时,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无论该职工在事故中负主责还是次责,同样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项的规定,认定为工伤。
三、改装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改装后的电动自行车事故伤害,事故非劳动者本人主要责任,且不属于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的,则应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理意见进行工伤认定。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此类交通按机动车事故处理的,则应认定为工伤;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此类事故按非机动车事故处理的,则不应认定为工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
如果工厂以劳动者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为由,认为不是工伤,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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