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已婚人士去贷款买房,是需要借款人和其配偶都到场签字的。贷款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且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自然得夫妻双方都到场签字才行。如果一方有事无法到场签字,也必须去当地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办好授权委托手续,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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