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女方提出离婚,如果符合法定返还彩礼情形的,应当退还彩礼。法定返还彩礼的具体情形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后面两种应该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一、订婚后分手彩礼应该如何处理
订婚后分手,经对方当事人要求的,女方应当返还彩礼,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对方要求应当返还彩礼: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适用前述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而订婚后分手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
二、女方应当返还彩礼吗?
返还彩礼有以下条件: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3、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条件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退还彩礼钱。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一月离婚彩礼应该怎么办?
登记一个月如果符合法定返还彩礼条件的有权请求返还彩礼。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符合法定返还彩礼的具体情形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后面两种应该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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