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他项权证由办理贷款的当事人办理,具体流程是:
1、填写申请表
首先办理人需到当地的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领取房屋他项权证的申请表,并根据相关内容进行填写。
2、到银行审批和拿合同
办理人将申请表填写完之后,需到借款的银行去盖章,盖章之后银行会将办理人抵押的合同以及借款的合同较给办理人。
3、登记
办理人需携带盖好章的申请书,以及相关合同、房屋的价值评估表、办理人的婚姻证明、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国土资源使用权证等,相关资料到当地的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利设定登记一般为3个工作日)。
一、办理房屋他项权证需要什么手续
1、填写申请表。一般是抵押人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领取房屋他项权证申请表,并按照相关要求填表。
2、到银行审批和拿合同。抵押人填写完申请表后,应到借款银行去盖章,在银行同意盖章后,银行会把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给抵押人。
3、登记。抵押人带上已盖章的申请书、相关合同、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抵押人婚姻证明、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国土资源使用权证等资料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
4、审核资料。房屋产权登记机关会对抵押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5、发放他项权证。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资料审核通过后,会向抵押人发放他项权证,抵押人去领到他项权证后,交给放款银行,就可以等银行放款。
二、房屋他项权证
房屋他项权证,一般是指抵押人(房屋产权人含共有人)将房屋抵押给抵押权人,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办理时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持身份证(是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公章,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产证(共有证)原件、复印件(2008版以前的老房产证未登记共有人的还须携带婚姻证明文件),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产评估报告或房产价值确认书,到管辖房管局填写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核准、办理完毕后由房管局发放给抵押权人他项权证。
办理时收取抵押登记费,按照商业用房、和住宅用房的不同及各地的抵押登记费标准收取。各地的执行标准都不相同,准确金额请咨询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
他项权证是银行保管的,盖好抵押章后房本会交还给购房人,他项权证由银行留存。
办理时是不是购房人自己去这个要看银行了,有的银行同意你自己去办,给你出抵押材料你就可以自己去办,不过貌似银行很少会同意,基本都是他们指定的人或者机构和你一起去办理。
而且取他项权证的时候他们也会有人到场,直接取走他项权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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