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乱占耕地建房: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2、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3、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4、小产权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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