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潘,女,年 月14日生,住织印染厂集体xx区7栋x号,身份证
被告一:万,男,11月15日生,住市县镇xx村x村号附1x号,身份证号:,系肇事车驾驶员,联系电话:
被告二: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市区八一大道,系肇事车所有权人
被告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公司,系肇事车辆保险人,住址地:象路134号,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具体费用以原告治疗终结、鉴定后为准;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年9月4日,被告一驾驶被告二所有的赣AX机动车在市东湖区佘山路188号,与原告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受伤住院。x年9月6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东湖大队下达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一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承担原告医疗费及后续赔偿费用,原告不负事故责任。
因本次事故造成原告身体条件极大损害,对原告正常家庭生活产生严重妨碍,现原告。被告一、被告二作为侵权责任人应承担事故全部侵权责任,被告三作为肇事车保险人应当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直接予以赔付。现根据法律规定,依法诉至法院,请求贵院判如所请!
此致
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相关知识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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