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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养殖合同范文

2020-11-20 来源:步旅网

  甲方:(租赁)

  乙方:(承租)

  为方便服务企业和畜牧养殖业的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用土地从事建造畜牧养殖业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土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的土地。

  该块土地的具体位置(即四至)为 :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 共计年。

  第三条 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支付制,租金每亩标准为1000元/年,

  于每年的 月 日支付。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处理、协调有关土地所有权人与周边村民的工作、关系。

  2、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按照有关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开展合法的经营活动。

  3、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并按规定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

  4、应按期支付租金。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解除合同: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省、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包括因经营和畜牧养殖业破产。

  2、逾期120日未支付租金的。

  第七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第八条 续租

  租赁期满后,由于乙方投资的建筑物资金过多,合同期满后,是否续租由乙方决定,租金可参照本村其他租户(租地)的租金。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本协议签订前,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合作协议条款实质内容继续有效。相关的责任、义务内容按该协议执行。

  3、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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