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试用买卖合同标的物,在试用期间内毁损、灭失风险由谁承担

2020-04-15 来源:步旅网

法律分析:试用期间内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638条中规定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