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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2021-12-17 来源:步旅网

(一)实施暴力者的悔过书;

(二)向妇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投诉及调解的证据;

(三)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报告;

(四)医院的伤残、伤情鉴定;

(五)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证言;

一、老公家暴父母想离婚的话需要什么证据

丈夫家暴离婚需要的证据:

1、报警记录,报警行为可以是受害人自己做出的,也可以是听到或是见到家庭暴力的邻居做出的;

2、验伤报告,家暴一般要求造成轻微伤以上结果,因此家庭暴力的验伤报告也是非常重要的证据;

3、证人证言,知情的有愿意作证的邻居、居委会等调解组织的人员;

4、书证,男方写的悔过书等;

5、视听资料,录音录像、照片、通话记录等。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三、家暴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需要下列证据:

1、注意保留家暴后写下的悔过书;

2、向妇联等机构投诉的证据;居委会等部门进行调解的证据;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介绍信;

4、到医院就诊的诊断证明书及鉴定书;

5、留存被打后的照片、录影等资料;

6、如果有目击证人的,还可以劝说证人出庭作证或提取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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