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合同的实践性特征在于,合同的成立不仅要求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还需要有具体的钱款交付事实。这意味着合同并非在双方达成协议时立即成立,而是在贷款人提供贷款并被借款人接受后才成立。例如,通过现金、银行转账、票据等方式进行借款的交付。
法律分析
民间借贷合同具有实践性的特征,合同的成立,不仅要有当事人的合意,还需要有交付钱款的事实。它不是在双方达成协议时成立,而是自贷款人提供的贷款被借款人接受时成立。比如说通过现金、银行转账、票据等方式进行借款的交付。
拓展延伸
民间借贷合同的法律效力及争议解决
民间借贷合同是一种私人之间达成的借贷协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借贷双方达成合意并签署合同时,该合同即生效。合同的法律效力意味着双方必须履行合同约定的借贷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保障。然而,由于民间借贷合同的特殊性,常常会涉及到争议和纠纷。当发生争议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在纠纷解决过程中,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进行处理,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因此,对于民间借贷合同,了解其法律效力及争议解决方式对于借贷双方都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民间借贷合同的成立依赖于当事人的合意和钱款交付的实际行为。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要求双方履行约定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保障。然而,由于其特殊性,常常会引发争议和纠纷。在解决争议时,双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以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因此,了解民间借贷合同的法律效力及争议解决方式对于借贷双方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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