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公司股权转让又增资办理手续:
1、根据《公司法》第71条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转让的,须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过半数同意;对内转让的,只需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涉及国有资产还应进行价值评估。
3、公司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将新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第二、股份公司股权转让手续: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通过转让股票进行。记名股票: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方式;记载于股东名册。无记名股票:交付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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