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一级的量刑标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人轻伤一级,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随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一名受害人轻伤二级或一级,或两名受害人轻微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造成他人轻伤一级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的内容为伤害他人身体,侵害了他人生理机能的行为,是伤害行为。对生理机能的损害,不要求是永久性的,即使一时性地侵害了生理机能的,也属于伤害。伤害结果的程度分为轻伤、重伤与伤害致死,这三种情况直接反映伤害行为的罪行轻重,因而对量刑起重要作用。
故意伤害罪的责任形式为故意,成立故意伤害罪要求行为人具有伤害的故意,即对伤害结果具有认识和希望或放任的态度。
但是,不要求行为人对伤害的具体程度有认识,只要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轻伤以上的伤害结果并且希望、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即可。所谓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轻伤以上的伤害结果,只要求一般性的认识而非具体的认识,即只要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并非轻微的伤害结果即可。
在仅出于一般殴打意图而无伤害故意的情况下,造成他人伤害的,不宜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在殴打行为偶然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下,不应认定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故意伤害的行为人对于伤害行为会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事先不一定有明确认识。因此,实际造成轻伤结果的,就按轻伤害处理,实际造成重伤结果的,就按重伤害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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