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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后取保候审期间是否算刑期?

2020-01-21 来源:步旅网

取保候审不计入刑期,仅为一种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此期间未被判刑,不能抵押刑期。取保候审可撤销或变更的情况包括不应追究刑责、期限届满、决定不当、患重病无社会危险性、案件无法及时审结、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无社会危险性、一审判处管制或缓刑未生效、二审期间羁押超过一审刑期。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撤销或变更不当的强制措施决定。

法律分析

取保候审不会算在刑期之内。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并未被判处刑罚,而且取保候审未被羁押,因此不能折抵刑期。只有在判刑之前被羁押的,羁押期限可以折抵刑期,比如最终被判处管制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不算在刑期之内,因为它只是一种强制措施,而非刑罚。被取保候审的人在此期间未被判处刑罚,也未被羁押,因此无法折抵刑期。此外,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发现采取强制措施不当时,有权及时撤销或变更。这一规定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形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机和期一日,被判外拘役,有期徒和的,监视居住一

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

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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