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继承的事实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尽管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好像并未直接发生继承,还要办继承手续,有的还要进行诉讼通过裁判确定。无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多久才确定继承的结果,继承人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物权都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之时,因为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就是继承开始的时间,该继承开始的时间,就是遗产的物权变动时间。
一、什么是转继承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和其他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移转给他的继承人”的规定,转继承有以下的特征:
(一)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
(二)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三)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四)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五)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
二、继承遗产要具备哪些条件
继承人要继承遗产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1、能够作为继承人的必须是于继承开始时间生存的人;
2、能够作为继承人的只能是与被继承人有婚姻关系、血缘关系以及相互扶养关系的人;
3、胎儿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因尚在母腹中,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4、继承人须未丧失继承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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