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婚姻登记档案一般情况保存100年,有价值的可以永久保存。根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0年。对有继续保存价值的可以延长保管期限直至永久。
参考法条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0年。对有继续保存价值的可以延长保管期限直至永久。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